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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南华大学校史陈列馆讲解员工作职责
作者: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9年04月22日 16:13

校史陈列馆讲解员工作职责

 

1、热爱讲解工作、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向社会和参观者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。

2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,加强品德修养,微笑服务,文明服务,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。

3、根据讲解材料提炼、编写讲解词,文字流畅、词汇丰富、实事求是,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。

4、认真解答参观者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,虚心听取参观者意见。

5、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并提出合理建议。

6、按时到岗,不迟到、不早退。接待提前预约单位,应提前30分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
7、负责校史陈列馆办公室及相关设备的日常管理。

8、参与讲解员培训等相关的事务性工作。

9、参与校史陈列馆其它相关工作。

 

 

 

南华大学校史陈列馆

2019.04.10

责任编辑:档案馆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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