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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| |
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8年04月09日 15:10 | |
关于做好2017年度档案归档的通知 各归档单位: 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按照《南华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的规定要求,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归档范围:请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收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,做到齐全完整。详情可查看档案馆网站中的业务指导。 二、整理要求: 1.剔除重份资料,确定文稿的最终版次,核对是否签字与加盖印章。 2.检查档案资料的制作材料,应使用A4纸张,双面、单面打印均可,留足装订位置;不得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纯蓝墨水、红墨水等不规范笔墨,应使用黑色中性签字笔、碳素墨水书写。 3.去掉回形针、大头针、订书针等金属装订物。 4.对常用文件进行复印留存部门使用,将原件归档。 5.形成电子版的归档文件目录和纸质版的移交清单。 6、档案馆在接收纸质档案的同时接收电子数据。 三、归档时间: 根据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,3月份是上年度档案归档时间,5月31日前归档完毕。 联系人:胡平玲 郭庆梅 联系电话:8281312 档案馆 2018年3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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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档案馆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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