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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馆概况
档案馆/校史馆服务承诺
作者: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4年05月24日 16:39

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管理服务水平,档案馆承诺: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档案工作“四个好”和两个服务,全面增强服务意识、改进服务作风、提升服务能力、提高服务效能,将“为党管档、为国留史、为民服务”的理念真正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,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服务。

公开服务规范。实行工作人员职务姓名、办公电话、工作分工“三公开”制度,在部门网站上公布。

公布办事流程。明确和优化基本办事流程清单,合理简化办事程序,在部门网站进行公开,方便师生办理各项业务。  

落实首问责任制。师生到本部门办事或电话询问,询问到该部门的首位工作人员,即为首问责任人。属职责权限范围的、能办的,要及时办结,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耐心解释;非本部门或职责范围内的,要主动帮助联系或给予指引或给予办理

落实一次告知制。师生到本部门办事,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政策法规、办理程序、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。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、手续是否完备。不能办理的,要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和依据。

落实限时办结制。凡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事项,必须严格执行;没有规定的应根据具体情况,合理确定办理时限。对师生办理的事项经办人要严格对照有关规定,对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,才能予以否定并登记备案。超越权限必须请示部门主要领导,不得随意否定。


责任编辑:档案馆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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