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指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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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7年04月20日 18:18 |
办事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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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查阅人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查询登记手续。
2.查阅人如果查阅他人档案,必须出具委托查询证明
3.单位查询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4.未经同意,不得擅自摘抄、复印、拍照档案资料。
5.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出,必须有双方单位盖章、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。
6.档案查询完毕,必须按照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求认真填写查(借)阅登记本。
7.查阅人按规定交纳档案利用相关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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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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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本科生人事档案在招生就业处查阅,研究生人事档案在研究生院查阅,船山学院学生个人档案在船山学院查阅。
2. 职工人事档案在人力资源处查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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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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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34-82813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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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华大学档案查询利用办事指南
南华大学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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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档案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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