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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指导
办事指南
作者: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年04月20日 18:18

办事程序

1.查阅人必须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办理查询登记手续。

2.查阅人如果查阅他人档案必须出具委托查询证明

3.单位查询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。

4.未经同意,不得擅自摘抄、复印、拍照档案资料。

5.档案原则上不外借,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借出,必须有双方单位盖章、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借出手续。

6.档案查询完毕,必须按照档案馆工作人员要求认真填写查(借)阅登记本。

7.查阅人按规定交纳档案利用相关费用。

办事提示

1. 本科生人事档案在招生就业处查阅,研究生人事档案在研究生院查阅,船山学院学生个人档案在船山学院查阅。

2. 职工人事档案在人力资源处查阅。

联系电话

0734-8281312

南华大学档案查询利用办事指南

南华大学档案馆

责任编辑:档案馆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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