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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| 关于做好2025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| |
| 作者: 文章来源: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26年03月10日 08:53 | |
关于做好2025年度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: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及《南华大学档案管理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归档范围 1.各部门在招生、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校、学生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载体的历史记录。具体归档类目详见档案馆网站首页“业务指导—归档范围”栏目,查阅《南华大学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》及《南华大学归档范围及要求》。 2.各部门2025年以前产生的“应归未归”的档案材料须一并补齐移交。 二、具体要求 1.为保障学校档案资源的完整、系统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归档工作,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,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收集、整理与移交工作,确保归档文件完整、齐全,并按时移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。 2.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,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;涉及机构调整、撤并、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的延续统一归档。 3.各单位涉密文件材料(包括文书、科研、基建等材料)的立卷归档要求参照《南华大学涉密档案管理办法》,独立组卷,独立编制案卷目录、卷内文件目录、移交目录,严禁与公开文件混合。 4.各单位须加强重大项目、重大活动与事件过程中声像与实物等特殊载体材料的归档。 5.剔除重复资料,确定文稿的最终版次,确保签字与印章手续齐全,并将原件移交至档案馆。 6.纸张须为A4规格,打印清晰,预留装订位置;严禁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纯蓝、红墨水书写,须使用黑色中性笔或碳素墨水书写。 7.去除回形针、大头针、订书针等金属装订物。 8.部门留存常用文件复印件,原件一律移交档案馆。 三、移交事宜 各部门移交档案时,须填写《档案移交清单》或《归档文件目录》(表格可在档案馆网站下载,打印一式两份),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移交。 档案接收人:左老师、郭老师 联系电话:0734-8281312、0734-8578209 南华大学档案馆 2026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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