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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3年度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24年06月24日 17:46

学校各部门、学院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(202431日起施行)、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(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)、《南华大学档案管理办法》等精神,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归档范围

1.各单位在202311日至1231日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主要工作,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、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各单位归档范围具体参见档案馆网站首页“业务指导—归档范围—南华大学各部门档案归档范围和南华大学归档范围及要求”。

2.各单位2023年以前产生的“应归未归”的档案材料。

二、归档要求

1.为保障学校档案资源的完整、系统,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归档工作,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,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,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收集、整理与移交工作,保证归档文件完整、齐全,并按时移交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。

2.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,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,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;涉及机构调整、撤并、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的延续统一归档。

3.各单位涉密文件材料(包括文书、科研、基建等材料)的立卷归档要求参照《南华大学涉密档案管理办法》,独立组卷,独立编制案卷目录、卷内文件目录、移交目录,严禁与公开文件混合。

4.各单位须加强重大项目、重大活动与事件过程中声像与实物等特殊载体材料的归档。

5.剔除重份资料,确定文稿的最终版次,核对是否签字与加盖印章,移交原件至档案馆。

6.检查档案资料的制作材料,应使用A4张,双面、单面打印均可,留足装订位置;不得使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纯蓝墨水、红墨水等不规范笔墨,应使用黑色中性签字笔、碳素墨水书写。

7.去除回形针、大头针、订书针等金属装订物。

8.对常用文件进行复印留存,供部门使用,将原件归档。

9.形成归档文件目录和移交清单(相关表格可在档案馆网站下载)。

 

 

 

南华大学档案馆

2024年6月24日

责任编辑:档案馆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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